在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数字千禧年版权法》(DMCA)之前,计算机程序和其他数字作品的逆向工程在美国被广泛认为是合法的。《数字千禧年版权法》修改了法律,因为娱乐业担心聪明的黑客可能会绕过技术保护措施(TPMs),该措施是娱乐业计划用来保护其版权作品免受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的。制药业说服国会将规避tpm标准定为非法,并向公众制造或提供规避工具。
当然,规避tpm是逆向工程的一种形式。这种行为现在不仅在美国是非法的,在世界上大多数其他地方也是非法的,除非有一个特殊的例外,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为特定目的进行逆向工程。例如,DMCA规则包括执法、情报和国家安全目的的例外情况,使软件可互操作的例外情况,以及特定条件下的加密和计算机安全研究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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